高通起诉魅族支付专利费,是否合理?

2016-07-12 22:38:23 出处:TOP数码 作者:飞翔

早前,高通(Qualcomm)因为魅族侵犯其通信技术专利,将对方告上法庭;而魅族虽然作为被告,亦不甘示弱的召开了媒体沟通会,反过来指责高通。

高通起诉魅族

媒体对这宗专利官司的解读,大多停留在情绪及道德层面,未能深究,这次,爱范儿就指示展示此案的来龙去脉。

标准──必要──专利

让我们先用两句说话,归纳整个公司的要点:

• 高通指魅族使用其3G及4G标准必要专利时,拒绝缴付专利费用;

• 魅族指未能达成协议,是因为高通提供的协议违反了公平、合理、无歧视的原则。

如果大家对专利制度不太理解,可能已经看得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:高通用来提告的“标准必要专利”(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, SEP),所谓的“标准”是指这种在业内必须遵从的规范技术──故此,魅族即使不用高通的芯片、也很不愿使用高通的技术,但只要想使用3G/4G上网,就不可能回避高通的这个专利。

今天的科技产品往往都不能独立存在,而需要与其它产品一同运作;但如果你的产品,与对方的产品不能兼容,那就会对接不上──所以,产品与产品之间,需要有个统一的标准来确保相互兼容。很多用iPhone的人也有这样的经验吧:你的iPhone没电了,你要找一根Lightning的数据线充电;但你身边的朋友都只有Micro-USB的数据线,那怎办?

USB、Micro-USB和苹果用的Lightning,都是一种“标准”。

大家还记得2010年间的iPhone 4只能用联通的3G上网,插中国移动及中国电信的电话卡,只能用2.5G的尴尬体验吗?当年在中国有三种3G技术:联通的WCDMA标准、移动的TD-SCDMA和电信的EVDO,但早期的iPhone只支援联通的WCDMA。

高通在通信业的多年技术沉淀,就这三个主流技术上累积了大量的“标准必要专利”。后来,iPhone也改用了高通的基带,最终支持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的3G/4G。

公平──合理──无歧视?

所以通信标准对于一台手机来说,十分十分重要。只要掌握该行业“标准必要专利”技术,任何人要进入该行业,也不能不付授权费,让技术就会变成一只会生金蛋的鹅。这就是为什么有业界把“标准必要专利”视为“专利大杀器”。

问题是:由于“标准必要专利”不能回避,掌握了大量标准必要专利的公司,可能变成了行业的垄断者,那会否导致抑压了行业的发展?有见及此,行业组织在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时,会强制“标准必要专利”拥有者接受“公平、合理、无歧视”(Fair, Reasonable And Non-Discrimination,简称FRAND)条款 ,藉此确保任何公司都能进入相关市场,而专利持有者在得到合理的授权费而继续创新。

然而,怎样算是公平、合理、无歧视?向来不易界定,但一般包括有以下几点:

• 专利授权是一种义务,在合理的授权费下,标准必要专利拥有者不能拒绝授权;

• 以同一态度对待被授权者,不会因为对方的出货数量或公司名气而有所不同;

• 如果双方在授权费上谈不拢,可透过第三方仲裁。

FRAND条款,原意是调和标准必要专利持有者、与标准专利使用者的利益;但在实际上并不容易调和,所以我们经常见到有关标准必要专利的官司。

而引爆这场通信标准必要专利官司的,始于一间公司:联发科(MediaTek, MTK)。

联发科的专利与高通的崛起

众所周知,中国在2G时代的繁华,与联发科的崛起有很大的关系。在2009年,联发科在中国的GSM市场占了90%的份额,出货量一举超越高通,成为全球第一大手机芯片厂商。但根据资料显示,联发科后来在3G/4G市场上的迟缓反应,使他们在这个版块上的专利大幅落后。

结果在2009年11月,联发科与高通达成了一条专利“未授权协议”。

协议表明联发科“未向”高通专利技术取得授权,所以亦“不需”支付任何授权费,从业界的角度说,“就是把专利授权费让手机厂去承担支付”。因此这个协议,当年就被媒体指“斩断了山寨手机3G之路”、“优势只剩下便宜二字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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